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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申请贷款不需评估抵押物 直系亲属间买卖住房禁用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18-06-21 10:27:45

来源: 都市时报

分类: 其他楼讯


昨天,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明确,二手房申请贷款的不再提供抵押物评估报告,还明确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另外,如果购房合同上有其他共有人(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受理贷款申请。新政策从2018年6月19日起执行。

《公告》内容全文为: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不再提供抵押物评估报告;二手房抵押物的价值认定依据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协议)注明的购房价款(不含装修价款)、契税完税凭证注明的应纳税额两者中低者进行确认。

同时,《公告》明确,购房合同上存在除配偶或同户的父母(申请人未婚)或同户的子女(子女未婚)外的其他权利人的;与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都市时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海涛) 

责任编辑: kmzhu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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