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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公租房开公司 还发朋友圈高价转租 被记入诚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08-03 10:09:22

来源: 都市时报

分类: 本地楼市


7月27日,五华区住保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在普惠园小区开展了一次“违规转租公租房”整治行动。当天,行政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承租人吕某某公然在微信群里发布违规转租公租房信息,还在公租房内挂着营业执照开公司,行政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违约转租行为后,运营单位将要求他在限期内腾退房源并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该承租人5年内将不得再申请公租房,列入诚信“黑名单”。

2017室不仅是吕某某住的地方

还成了他公司的办公地点

吕某某申请的公租房在普惠园小区2017室,但他申请的公租房门口还悬挂着“××公司”的牌子。从使用途径来看,这间面积40平米的公租房不仅是吕某某住的地方,还是他公司的办公地点。据了解,吕某某有了新的办公、居住场所后,便在各大微信群内发布转租信息,想把这间公租房转租出去。五华区住保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对吕某某的违约转租行为进行了询问并做了笔录。

该房源月租金520元

吕某某对外转租价格为700元 据了解,普惠园2017室房源为40平米的一室户型,核准租金为每平米13元,月租金520元。然而,吕某某对外转租价格为700元,如若成交,每月将违规获利180元。在询问笔录过程中,吕某某表示非常清楚公租房的性质,也知道不能转租公租房,但是他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为了牟利甚至不惜铤而走险。

五华区住房保障中心行政执法人员表示,虽然吕某某的转租行为尚未“成功”,但他发布转租信息,甚至公然带人看房的行为已经视为违规转租,下一步将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他限期腾退房源,并承担相应后果:按租赁合同违约条款,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流程》,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除了限期腾退房源、解除租赁合同外,还将被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而按照《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承租人擅自转租已承租房屋的,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而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转租的次承租人将被清退,因转租造成的经济纠纷,与昆明市公租房公司无关,由此导致的损失将由承租人和次承租人自行承担。

4区住保部门排查违规转租公租房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并将建立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挂牌监督,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五华、盘龙、西山和官渡4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及昆明市公租房公司等运营单位,分别在辖区各公租房小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工作,以杜绝违规转租公租房的行为。

责任编辑: guo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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